根据《延安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安排,结合我院招生学科(专业)实际,为切实做好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成立复试录取工作组织机构
(一)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学院202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成员由单位领导班子人员组成,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负责成立各学科(专业)复试综合面试组并随机确定面试组成员,负责落实学校制定的复试、调剂政策。
(二)成立学科(专业)复试综合面试组
按照学院各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成立9个复试综合面试组,负责对应招生专业(方向)的综合面试考核工作。具体分组如下:
1.哲学一级学科成立3个综合面试组
(1)马克思主义哲学方向综合面试组
(2)中国哲学方向综合面试组
(3)外国哲学方向综合面试组
2.政治学一级学科成立4个综合面试组
(1)政治学理论方向综合面试组
(2)中共党史方向综合面试组
(3)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方向综合面试组
(4)国际政治方向综合面试组
3.法律专业学位硕士成立1个综合面试组(包括法律(法学)和法律(非法学))
4.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MPA)成立1个综合面试组
以上各专业(方向)面试组成员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面试前从学院考官库中随机抽取确定,以确保面试程序公平公正。
二、复试时间与方式
(一)复试时间
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分一志愿考生复试(征集志愿考生复试)和调剂复试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25年3月28日至4月1日,进行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包括征集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细时间、地点及安排参见《政管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安排》(附件1)。
第二阶段:自调剂系统开启至4月下旬,进行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具体安排请及时关注学校调剂公告和我院调剂复试实施办法。
(二)复试实施方式
我院所有专业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实施(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均采用现场复试)。
三、复试考生与要求
(一)参加复试的考生包括
1.第一志愿复试考生。一志愿报考我院且符合学校进入相关专业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以学校公布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为准。
2.调剂复试考生。按照学校公布的相关专业调剂政策,在调剂系统接收到复试通知并确认来参加复试的考生。
(二)复试考生需提供的资格审核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①身份证;②准考证;③《延安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考生所在学校院系党组织鉴定并盖章);④《报考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承诺书》(附件3)(手写签名);⑤成绩单;⑥考生可提供的其他材料(如四六级英语证书,各类资格证书或获奖证书,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
2.往届生需提供:①身份证;②毕业证;③准考证;④《延安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考生所在单位人事组织部门或户籍所在乡镇鉴定并盖章);⑤《报考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承诺书》(附件3)(手写签名);⑥考生可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成绩单,毕业论文,四六级英语证书,各类资格证书或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复试报到时还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佐证材料,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国(境)外学历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学院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材料不齐全的考生,不安排面试。考生参加复试各环节须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
四、复试内容与要求
(一)心理健康测试。采用网络测试,由研究生院负责,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组织实施,操作规范如下。
1.测试网址:http://219.244.0.223/psy/login.aspx;
2.测试时间:3月28日8:00至14:00,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试工作;
3.登录流程:进入心理测评系统登录页面,登录账号为考生编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测评共两个量表,测评结果必须要全部提交,缺一视为未完成测试工作。
测试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供复试录取时参考使用。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采取函调政审和面试考察的方式实施;复试考生须在报到时提供《延安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并在综合面试环节进一步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笔试科目考试。线下复试采取笔试闭卷方式实施,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笔试科目及参考书目内容详见我校2025年招生简章(https://yjsc.yau.edu.cn/info/1025/20420.htm)。各学科(专业)考试安排如下:
考场楼号 | 考场 | 专业 | 考试科目 | 时间 | 备注 |
新城校区 1号教学楼 | 以复试名单通知为准 | 哲学(010100) | 哲学通论(F01) | 3月29日上午8:30-11:30 | |
政治学(030200)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F02) | |
法律(非法学) (035101) | 法理学 (F06) | |
法律(法学) (035102) | 民法学 (F07) | |
公共管理(MPA) (125200) | 公共管理学(F05) | |
报考我院公共管理专业学位(MPA)的考生,还得加试思想政治理论科目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考试安排如下:
考场楼号 | 教室 | 专业 | 考试科目 | 时间 | 备注 |
新城校区 1号教学楼 | 专业课笔试教室 | 公共管理 (125200) | 思想政治理论(F04) | 3月29日下午14:00-16:00 | |
(四)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在综合面试环节考核,每个复试小组至少指定2名外语听说能力较好的教师进行测试。分值5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每名考生测试时间一般控制在5分钟左右。
(五)综合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附件1。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一般控制在20分钟。面试时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得分核算方法为评分人员打分之和的平均分。分值共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既注重对考生德、智、体、心理素质方面的考察,又更加突出对其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内容的考核,还应注重对本科一贯学业、创新能力、科研能力、创新精神等综合素质方面的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考生参加综合面试的顺序和选题均为随机抽取确定。面试的顺序一般包括:
(1)考生用中文作自我介绍。
(2)由主考官从面试题库中提供可选择的题号,考生随机抽选试题作答。
(3)由面试专家组成员随机提问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
(4)复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现场表现进行综合研判,并现场独立打分。
(5)工作人员汇总计算面试小组打分并进行成绩核算,最后得到的平均成绩即为其专业综合面试成绩。
复试所有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五、征集志愿考生复试
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束后,根据各方向招生计划完成情况,我院拟在政治学、哲学两个一级学科未进入原方向拟录取范围的考生中进行志愿征集工作,并将根据征集结果,组织二次复试工作。具体志愿征集和二次复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二次复试工作主要是综合面试工作(包括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考生在初试和复试其余环节已取得的成绩依然有效。录取总成绩评定办法保持不变,具体评定办法为: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新方向的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新方向的综合面试成绩)÷3×40%。
六、调剂复试
调剂内容、要求和办法等事项,待一志愿复试结束后,由学校和我院在网站另行通知。
七、录取与成绩要求
(一)总体要求
录取工作严格贯彻“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分研究方向,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复试成绩与要求
1.哲学、政治学和法律专业学位硕士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MPA)的复试总分为400分。其中复试笔试科目总分150分、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总分为50分、综合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报考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MPA)加试思想政治理论科目总分为100分。
2.未完成或缺少任何一项复试科目的考生不予录取。
3.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录取总成绩评定办法
录取总成绩采用百分制,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合组成。具体学科(专业)录取总成绩评定办法如下:
1.报考哲学、政治学和法律专业学位硕士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3×40%。
2.报考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MPA)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60%+复试总成绩÷4×40%。
复试结束后,学院按照录取总成绩分研究方向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成绩交研招办审核后在学院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招办统一公布。
(四)其它事项
1.复试期间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道德等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不予录取。
2.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再次复试完成后,确定是否录取。
3.考生在复试阶段暂不进行体检。录取进校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要求,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4.复试录取所有环节均不收取任何费用。若遇有收取费用的情况,请及时向我校研究生院举报。
5.录取入学后,学院将对考生进行再次复查,若发现资格不符合、人像不一、笔迹不符、学术水平差异较大等情况,学校核查属实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八、招生拟录取计划
(一)哲学一级学科拟招生18人,其中马克思主义哲学方向拟招生12人,中国哲学方向拟招生3人,外国哲学方向拟招生3人。
(二)政治学一级学科拟招生41人(含推免),其中政治学理论方向拟招生9人(含已录取推免考生1人),中共党史方向拟招生26人,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方向拟招生3人,国际政治方向拟招生3人。
(三)法律专业学位硕士拟招生25人,其中法律(法学)拟招生15人,法律(非法学)拟招生10人。
(四)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MPA)拟招生53人。
九、咨询及申诉渠道
学院咨询申诉电话:0911-2650527,18220140778
本办法由政管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领导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延安大学政管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2.延安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3.报考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承诺书
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5年3月25日
附件1:延安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安排 - 政管学院.doc
附件2:延安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doc
附件3:报考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