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修订)》《延安大学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的要求与说明》等有关文件和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政管学院研究生招生质量,完善复试规则,规范复试程序,提高复试的有效性,确保招生录取“操作规范、过程公平、结果公正”,充分体现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组织机构
(一)学院成立2023年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本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制定本学院调剂复试工作方案,负责处理招生调剂复试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二)学院成立6个调剂复试综合面试组,具体负责对应招生专业(方向)的综合面试考核工作。面试小组成员由学院调剂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考官库中随机抽定,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面试组一般由不少于5名考官和2名工作人员组成。具体分组如下:
1.哲学一级学科马克思主义哲学方向综合面试组
2.哲学一级学科中国哲学方向综合面试组
3.哲学一级学科外国哲学方向综合面试组
4.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综合面试组(按照先行政管理后社会保障方向顺序组织复试)
5.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综合面试组(按照先法律(法学)后法律(非法学)方向顺序组织复试)
6.公共管理硕士(MPA,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综合面试组
二、复试时间与方式
根据学校招生工作安排,本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分现场复试和线上复试两种方式实施。
现场复试专业考生报到:4月8日全天,考生到政管学院提交审核材料。地点在新校区政管学院A栋106教室。
报到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线上复试专业(MPA)考生:需最迟在4月8日上午12点前将审核材料进行扫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的电子版文件,以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命名,发至邮箱:ydzg310@163.com。如考生所提交材料不实,学院有权取消复试资格或取消录取资格。请考生保存好上述材料的纸质原件。
现场复试:2023年4月8日至4月9日,进行哲学、公共管理学两个一级学科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详细时间、地点及安排参见《政管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地点安排》(附件1)。
线上复试:2023年4月9日,进行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非全日制)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详细时间、会议号及安排参见《政管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地点安排》(附件1)。
三、复试考生与要求
(一)参加复试的考生包括:
1.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申请调剂我校且收到复试通知,并确认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以学校公布的调剂复试考生名单为准。
2.加分后符合学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调剂考生。以学校提供的考生名单为准。
(二)复试考生需提供的资格审核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
①身份证;
②准考证;
③《延安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考生所在学校院系党组织鉴定并盖章);
④《报考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承诺书》(附件3)(手写签名);
⑤考生可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成绩单,四六级英语证书,各类资格证书或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2. 往届生需提供:
①身份证;
②毕业证;
③准考证;
④《延安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考生所在单位人事组织部门或户籍所在乡镇鉴定并盖章);
⑤《报考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承诺书》(附件3)(手写签名);
⑥考生可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成绩单,四六级英语证书,各类资格证书或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4月15日前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佐证材料,不能提供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国(境)外学历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本院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由于调剂复试时间安排紧凑,不能在报到时提供《延安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的考生,须在4月15日前提交扫描件。待收到拟录取通知后再提交原件。考生参加复试各环节须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
四、复试内容与要求
(一)心理健康测试
心理健康测试暂不进行,后续实施时间由学校另行通知。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采取函调政审和面试考察的方式实施;复试考生须按照要求提供《延安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2),并在综合面试环节进一步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专业课科目考试
1.线下复试采取笔试闭卷方式实施,线上复试采取面试方式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笔试科目及参考书目内容详见我校2023年招生简章。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调剂考生的线上复试,采用随机抽题(一般每人按照题号随机抽选三道试题,选择其中两题作答。抽题和答题均在线上会议室中进行。),考生抽到试题后允许准备1-2分钟后作答,考官根据考生回答情况打分,一般不提问,限时15分钟。各学科(专业)考试安排如下:
考场楼号 | 考场 | 专业 | 考试科目 | 时间 | 备注 |
新城校区 1号教学楼 | 报到后另行通知 | 哲学(010100) | 哲学通论(F01) |
4月9日 上午8:30-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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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后另行通知 | 公共管理(120400) | 政治学原理 (F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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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后另行通知 | 法律(非法学) (035101) | 法理学 (F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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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后另行通知 | 法律(法学) (035102) | 民法学 (F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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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会议 | 线上进行 | 公共管理(MPA) (125200) | 公共管理学(F05) | 线上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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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考我院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还得加试思想政治理论科目考试,考试采取开卷考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成绩不合格则不予录取。考试安排如下:
考场安排 | 考场 | 专业 | 考试科目 | 时间 | 备注 |
腾讯会议 | 线上进行 | 公共管理 (125200) | 思想政治理论(F04) | 4月9日上午8:30-10:30 | 考生在线接收试题。答题结束后,扫描成一个PDF电子版,以考生姓名+考生编号+调剂专业命名,发送到学院指定邮箱。 |
(四)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
在综合面试环节考核,每个复试小组至少指定2名外语听说能力较好的教师进行测试。分值5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每名考生测试时间一般控制在5分钟左右。
(五)综合面试
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一般控制在10—15分钟。面试时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得分核算方法为评分人员打分之和的平均分。分值共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综合面试既注重对考生德、智、体、心理素质方面的考察,又更加突出对其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实验操作等内容的考核,还应注重对本科一贯学业、创新能力、科研和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等综合素质方面的考核。考生参加综合面试的顺序和选题均为随机抽取确定。面试的顺序一般包括:
(1)考生用中文作自我介绍。
(2)由主考官从面试题库中提供可选择的题号,考生随机抽选试题作答。综合面试小组应建立题量充足的问题库。考核具体办法是由考生根据主考官公布的问题序号随机选择,可以采用“选三答二”或“选二答一”等方式进行。具体操作由各面试小组自主决定,但每位考生必须至少要完成一道选题的作答。
(3)由面试专家组成员随机提问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
(4)复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现场表现进行综合研判,并现场独立打分。
(5)工作人员汇总计算面试小组打分并进行成绩核算,最后得到的平均成绩即为其专业综合面试成绩。
五、录取与成绩要求
(一)总体要求
录取工作严格贯彻“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质量第一的指导思想。按照研究方向根据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拟录取建议名单,确定录取类别。
(二)复试成绩与要求
1.哲学、公共管理两个一级学科和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两个专业学位硕士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其中复试笔试科目总分150分、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总分为50分、综合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2.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复试总分为300分。其中线上复试专业科目总分150分、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总分为50分、综合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加试思想政治理论科目不计分。
3.未完成或缺少任何一项复试科目的考生不予录取。
4.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录取总成绩评定办法
录取总成绩采用百分制,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合组成,具体学科(专业)录取总成绩评定办法如下:
1.哲学一级学科、公共管理一级学科、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3×40%。
2.报考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60%+复试总成绩÷3×40%。
3.复试各个环节的成绩,我院除综合面试合格线为60分外,其余环节均不单独划线。
复试结束后,学院按照录取总成绩分研究方向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成绩交研招办审核后在学院网站公布;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招办统一公布。
(四)其它事项
1.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及思想政治道德、心理健康测试等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不予录取。
2.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再次复试完成后,确定是否录取。
3.考生在复试阶段暂不进行体检。录取进校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要求,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4.复试录取所有环节均不收取任何费用。若遇有收取费用的情况,请及时向研究生院举报。
5.录取入学后,学院将对考生进行再次复查,若发现资格不符合、人像不一、笔迹不符、学术水平差异较大等情况,学校核查属实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六、咨询及申诉渠道
咨询单位:延安大学政管学院,咨询申诉电话:18220140778。
举报受理单位:延安大学研招办,接受举报电话:0911-2650033。
本办法由政管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延安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调剂公告》实施。
附件:
1.政管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2.《延安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3.《报考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承诺书》
附件1:政管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地点安排.docx
附件2:延安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doc
附件3:报考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承诺书.docx
政管学院
二〇二三年四月五日